胡新国与浙江明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浙0303民初2244号
判决日期:2020-10-14
法院: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胡新国诉被告浙江明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原告于2020年9月15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胡新国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4561元,减半收取2280.5元,由原告胡新国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诸朝臻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书记员韩苗河
判决日期
202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