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基投建设有限公司与温州楚天建设有限公司、林锦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浙1021民初2301号之二
判决日期:2020-07-30
法院: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温岭市基投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楚天建设有限公司、林锦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3日立案。原告温岭市基投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本案起诉的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温岭市基投建设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153元,减半收取计3076.50元,诉讼保全申请费3520元,合计6596.50元,由原告温岭市基投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苏为赞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代理书记员王经展
判决日期
2020-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