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中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振林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桂民申4502号
判决日期:2020-07-01
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中铁中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吴振林、韦世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桂13民终37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兰曲
审判员黄文臻
审判员黄滔滔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叶琪
书记员施雅婷
判决日期
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