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志贵、仙桃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鄂0581执88号
判决日期:2020-06-28
法院: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2019)鄂0581民初1931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仙桃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
判决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仙桃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42001627438053000551-0001_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4202.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郑兰武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张阳
判决日期
2020-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