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与连云港环球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苏07执93号
判决日期:2020-04-01
法院: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连云港环球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港口作业纠纷一案,上海海事法院作出的(2017)沪72民初179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该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9年月6日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连云港新东方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连云港环球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港口作业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7)沪72民初1792号判决书)由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王秀叶
审判员王宜东
审判员张迅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法官助理赵津武
书记员相浩铭
判决日期
202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