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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龙源开关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8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胜
联系方式:010-60729518
注册时间:2004-04-14
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南阳公路东侧南口农场六分场
简介:
生产高低压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高低压开关控制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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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乡欣瑞建设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等合同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京0106执496号         判决日期:2020-03-10         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北京北龙源开关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城乡欣瑞建设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京0106民初1885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法律文书确定:一、北京城乡欣瑞建设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前给付北京北龙源开关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货款2694667元;二、若北京城乡欣瑞建设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未按期足额给付北京北龙源开关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上款项,则北京北龙源开关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北京城乡欣瑞建设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加付利息损失(以未付货款金额为基数,自2019年05月12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三、案件受理费14179元,由北京北龙源开关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权利人北京北龙源开关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向本院递交执行申请,本院已依法受理。本案执行过程如下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1、本院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已签收。 2、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于2019年12月6日就(2019)京0106民初18763号、(2019)京0106民初18857号两份民事调解书内容的执行达成执行和解。具体和解内容为:被执行人于2019年12月27日前给付申请执行人案款人民币100万元,于2020年1月22日前给付申请执行人剩余案款。案外人北京鑫红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提供执行本金担保。后被执行人于2019年12月27日给付申请执行人案款人民币100万元。 3、因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本院于2020年2月14日冻结被执行人在交通银行北京右安门支行开立的账号为×××的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为轮候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人民币0元。 4、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于2020年2月21日就(2019)京0106民初18763号、(2019)京0106民初18857号两份民事调解书剩余部分内容的执行达成执行和解。具体和解内容为: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于2020年4月30日前履行以上两个文书的内容,具体包括剩余本金人民币2522976元及利息人民币10万元。案款人北京鑫红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提供担保,担保数额为人民币2522976元。如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执行。和解期间,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
判决结果
(2019)京0106民初18857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本案终结执行后,如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可随时持本裁定及相关证据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员田硕宁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张玉娟
判决日期
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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