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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622671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文远
联系方式:0812-3385999
注册时间:1994-06-28
公司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瓜子坪
简介:
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用石加工;金属制日用品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花卉种植;树木种植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工器材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土地使用权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检验检测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铁路机车车辆维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分支机构经营】;供电业务【分支机构经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分支机构经营】;矿产资源勘查【分支机构经营】;建设工程勘察【分支机构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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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西部万国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粤民申9370号         判决日期:2020-01-03         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珠海经济特区西部万国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国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不服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4民终170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攀钢公司申请再审称:(一)攀钢公司在与万国公司签订案涉合同后,严格遵守履行合同。(二)万国公司存在根本违约。万国公司交付的可使用土地面积严重不足,小于万国大厦建筑的设计基底面积,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三)万国公司没有开展东扩20米拆迁工作,也没有办理万国大厦的主体施工许可和消防许可手续。(四)二审判决认定万国公司无须向攀钢公司返还未东扩20米的相应对价款不当。综上,请求再审
判决结果
驳回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金军 审判员许娟 审判员王红英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吴小语 书记员李艳丽
判决日期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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