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河新材料分公司与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鲁0126民初2320号
判决日期:2019-09-02
法院: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国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河新材料分公司与被告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2日立案。原告国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河新材料分公司于2019年9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国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河新材料分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9106.5元,减半收取4553.25元,由原告国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河新材料分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进锋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日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书记员刘源源
判决日期
2019-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