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第二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与科恩马特殊过程装备(常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苏0206民初7625号之二
判决日期:2019-12-03
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无锡市第二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科恩马特殊过程装备(常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无锡市第二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无锡市第二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430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1320元,合计2750元,由无锡市第二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张玮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书记员江琳
判决日期
2019-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