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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栅栏永兴置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19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世忠
联系方式:010-63108911
注册时间:2005-07-25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碳儿胡同38号
简介:
在《北京大栅栏地区保护、整治与发展规划设计》范围内煤市街市政道路以东部分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信息咨询;项目投资;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承办展览展示;租赁金融机械设备;企业管理;公共机动车停车场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市场调查;产品设计;文艺创作;电脑动画设计;服装设计;软件开发;工程设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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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淑萍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4)高民申字第3860号         判决日期:2014-09-17         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陈淑萍、陈佳因与被申请人北京大栅栏永兴置业有限公司、陈世孝及孙宝信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民终字第212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查过程中,陈淑萍、陈佳于2014年9月15日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撤回其再审申请
判决结果
准许陈淑萍、陈佳撤回再审申请
合议庭
审判长王立杰 代理审判员李林 代理审判员苏伟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张艳
判决日期
201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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