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南充洪伟石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昌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川1303民初1996号
判决日期:2017-09-27
法院: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南充洪伟石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昌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28日立案。原告南充洪伟石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南充洪伟石材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75.00元,由原告南充洪伟石材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何凤军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罗海燕
判决日期
2017-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