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宝钢北方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海事债权登记与受偿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沪72民特279号
判决日期:2018-11-20
法院:上海海事法院
当事人信息
2018年11月20日,北京宝钢北方贸易有限公司以钦州市钦州港威龙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公司”)所属“永安”轮,与吴泉所有、江苏全强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强公司”)经营的“顺强2”轮,于2018年7月15日在上海吴淞口附近水域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顺强2”轮及船载货物沉没为由,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申请人请求在威龙公司设立的非人身伤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项下登记债权940000元以及相应利息,并为此提供了人民法院公告、运输协议、水路货物运单、货物明细清单、内销合同草约清单、江苏增值税发票,作为申请债权登记的证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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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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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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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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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