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干县商砼建材有限公司、程乐生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7)赣1127执460号
判决日期:2018-05-02
法院:余干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于2017年11月1日立案执行余干县商砼建材有限公司申请程乐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江西省余干县于2016年9月30日作出的(2016)赣1127民初1155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程乐生应支付申请人余干县商砼建材有限公司案款48330元。本院已执行0.0元,尚有48330元未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对程乐生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土地、股票、及互联网银行进行了调查,发现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进行了查找,发现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通过对申请人进行约谈,申请人同意终本。本院认为被执行人程乐生暂无履行能力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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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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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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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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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