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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关于桂AD01156长安牌轻型普通货车(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安徽 合肥 包河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7 20: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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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司 法 拍 卖 公 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举报电话:****-********。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 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 *月**日上午**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登录后查看)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桂*******长安牌轻型普通货车,颜色:灰,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辆注册日期:****年*月**日,行驶里程不详,评估价:*****元,起拍价:*****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保证金:****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登录后查看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车辆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登录后查看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对本次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逾期不向本院主张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按法律规定交付。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由本院按法律规定移交。车辆的实际信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车辆外观、结构、改装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车辆外观、是否事故、是否水泡、结构、改装及内在质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过户相关税费,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车辆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审、欠费、欠交强险车船使用税、交通电子违章罚款、违章扣分以及其他税费等全部事宜和款项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询处理并承担。车辆因改装超重,拍车前请咨询当地车管所过户政策,过户费用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年 *月*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登录后查看;账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登录后查看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法院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看样了解车况的可咨询电话:高经理****-********

拍卖辅助机构:登录后查看

联系人:王经理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与潜山北路交口天一大厦**层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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