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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网挂〔2024〕011号[2024]11号)
海南 海口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10 0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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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网挂〔2024〕011号[2024]11号)
网挂〔2024〕011号[2024]11号 登录后查看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海口市府城片区*****地块内****.**平方米
年限: **年 容积率: *.***< 并且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
零售商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 挂牌结束时间: ****年**月**日
备注:*.地块需与*****地块内剩余用地整合规划建设,确保小区配套设施共享,其他规划控制要求详见控规地块图则。具体按照《海口市府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海资规详规〔****〕***号文规划条件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该须知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须知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查看和打印。*.本次交易活动采取“全线上”流程网上交易,即交易项目登记、信息发布、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挂牌报价和网上竞价环节都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二)申请人拟成立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三)根据《海口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第十六条要求,竞买人须提交与琼山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更新项目实施主体资格意向书。(四)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竞买人需承诺土地购置资金为合规自有资金购地,不属于金融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并载明如承诺不实则自动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剩余土地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建设海口市琼山区桂林片区(二期)城市更新项目。(四)本宗地按现状出让,土地竞得人对宗地现状已充分知晓并接受土地现状条件受让。(五)该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实施,参照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函〔****〕***号)、《海口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奖励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及市住建局具体要求执行。(六)土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项目建筑工地应按照《海口市建筑工地施工围挡标准化实施指南》规定标准设置围挡。在该地块项目范围内采挖出的砂石土资源属于国有资产,除直接用于本工程自身建设(回填)外,剩余砂石土资源应交由政府处置。(七)竞得土地后*个月内,土地竞得人应完成项目推进专班或专业推进团队的组建。(八)土地使用权未达到法定转让条件的,土地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生变动。土地竞得人应出具相应股东会议决议承诺该事项,在签订本协议时提交并向当地市场监督主管部门报备。(九)项目达产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后*个月内。(十)根据琼山区人民政府提供的准入协议,项目达产时,本宗土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亩),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个工作日内须与琼山区人民政府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十一)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按现状交地后**个月内依法动工,动工后**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竣工验收合格。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十二)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十三)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或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联 系 人:黄先生、陈女士、卢女士、潘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开户银行: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开户账号: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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