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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沛县经济开发区交通协管园区网格化服务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2-XUZH-C2024-0010]
江苏 徐州 沛县
招标公告
95.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23 20:33:33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项目概况 沛县经济开发区交通协管园区网格化服务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沛县经济开发区交通协管园区网格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沛县经济开发区交通协管园区网格化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的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份加盖电子签章; ②供应商的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份(不含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份加盖电子签章;

*.供应商的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供应商信用信息(加盖电子签章,要求见“十四、磋商相关说明”中“(三) 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内容)。

*.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本项目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第二开标室(沛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登录后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沛县沛公路*-*号金融中心**座综合楼二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

单位名称: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沛县韩信路与韩兴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忠民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登录后查看

单位地址:沛县沛公路*-*号金融中心**座综合楼二楼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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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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