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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合肥市****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本招标项目“计划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现变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项目竣工验收、根据合同完成相关设计服务工作后、质量回访完成止(约***日历天)。”
*.本招标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和第三章商务、技术、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业绩”要求的“单个合同中公路总里程不少于**公里”现变更为:“单个合同中公路总里程不少于**公里”。
*.本招标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争议的解决”表述现变更为:“**.*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仲裁或诉讼
如采用仲裁,仲裁机构名称: 仲裁委员会。
如采用诉讼,诉讼机构名称:招标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现延期到“****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要素交易市场*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号开标室。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登录后查看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合肥市****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本招标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专业)”,现删除。
*.本招标项目第三章商务、技术、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资格”的评分标准现变更为:“自****年*月*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公路(或桥梁)工程的设计项目(或技术研究课题)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地市级及以上,每个得*分;满分*分。”
*.本招标项目第三章商务、技术、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表彰”的评分标准现变更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分,满分*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登录后查看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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