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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类装备
辽宁 锦州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22 16:01:25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锦州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类装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类装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由****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更正为****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内评分细则有变化 *.招标文件内第三章 货物需求“★*油锯”主要技术参数要求有修改,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黄海大街**号(锦州大学科技园)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登录后查看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区**-*号 工商银行楼上*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铭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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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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