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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竞租人:
现对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营养食堂及赣州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食堂公开招租项目(项目编号:***********)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招租文件第三部分“标的一及标的二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营养食堂及赣州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食堂公开招租简介及要求”的第七条“项目要求简介”第(七)款“食堂人员要求”第*点“食品安全管理员*人 具有健康证,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竞租文件中提供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和竞租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近两个月(不包含开标当月)连续为其缴纳社保、医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作视为无效竞租。】”
现变更为:*.食品安全人员 *人 具有健康证,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经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相关机构)颁发的食品安全相关证书。【竞租文件中提供健康证、食品安全相关证书和竞租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近两个月(不包含开标当月)连续为其缴纳社保、医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作视为无效竞租。】
*.招租文件第三部分“标的二:赣州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食堂经营权公开招租项目简介及要求”的第七条“项目要求简介”中“(七)食堂人员要求”、“(八)食堂管理要求”
现变更为:(八)食堂人员要求、(九)食堂管理要求
*.招租文件第四部分“竞租人须知”第(四)条“开标与评标”中 **.“评分标准”**.*“标的一: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营养食堂公开招租项目” 技术分“*.投入人员 (*)项目经理资格③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分;”
现变更为:*.投入人员 ③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相关证书,得*分;评审依据:竞租文件中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经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相关机构)颁发的食品安全相关证书、竞租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近两个月(不包含开标当月)连续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健康证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进竞租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不得分。
联系方式:
*.招租人: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严女士****-*******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盘先生、刘先生 ****-*******
*.招租机构:登录后查看龚怡****-*******、***********
招租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公告与原竞租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说明。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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