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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项目招标采购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进行比选,欢迎符合条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公司参加。
*.* 项目名称:廊坊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工程暂估项联合比选申请人比选
*.* 项目编号:************
*.*比选人名称:廊坊市人民医院 登录后查看
*.* 服务地点:河北省廊坊市
*.* 比选内容:招标代理服务
*.* 成交供应商数量:择优*家为中选人
*.*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项目招标结束止。
*.* 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比选申请人持以上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比选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比选使用”等字样,原件(如有)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比选资格的将被拒绝。比选人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比选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比选小组对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将被拒绝,比选申请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银河路与群安道交口西南角,安华里综合楼*层(张家口银行楼上)
比选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工本费***元(现金)。
*.** 代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提交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银河路与群安道交口西南角,安华里综合楼*层(张家口银行楼上)
*.** 代理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
*.** 代理申请文件开启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银河路与群安道交口西南角,安华里综合楼*层(张家口银行楼上)
*.** 比选地点:河北省廊坊市银河路与群安道交口西南角,安华里综合楼*层(张家口银行楼上)大会议室
比选时间:****年*月*日**:**
*.** 比选人地址:廊坊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所在地
*.** 联系方式:刘工:*********** 发放比选文件及收费
李工:*********** 负责答疑
*.** 公告发布媒体: 廊坊市人民医院官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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