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樵山湖畔居施工 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樵山湖畔居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企业获奖或表彰情况*.投标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表彰证明文件颁发日期或通知公布网站发布日期为准),入选过市级(或以上)优质建筑类企业(施工企业)目录(名单或名录)的情况: 每提供一项得 * 分,最高得 * 分。 :据不完全了解,广东省仅有*个地级市进行过类似荣誉颁发优质建筑业企业(施工企业)目录的(只有佛山、惠州、东莞 * 个城市),是否存在排斥其他有实力的投标人竞争该项目,影响了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招标投标,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形的,是否考虑建筑业相关协会类似的荣誉奖项。
回复:本评审项的设置同时符合《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置导则》(佛政数〔****〕** 号)、《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 号)等文件精神。上述评审因素中并未限制颁发单位及特定区域的奖项或者表彰,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违规行为,因此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登录后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清风西路**号金科大厦*座**层****室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罗湖开发区北湖二路*号东侧二层***室之一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卫冰 | 联 系 人:蓝水玲 |
联系电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年*月**日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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