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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长春市儿童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儿外科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十一标段
吉林 长春
招标公告
172.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14 19:27:15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登录后查看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国际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 长春市儿童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儿外科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十一标段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 项目已批复,资金已落实,政府采购编号:**-****-**-*****,招标文件已编制完成。

*、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长春市儿童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儿外科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十一标段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吉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 铅衣 *套 ***%无铅绿色环保材料,正常使用周期内防护层可靠耐用,不易断层,不易硬化,不易老化,防护层金属不游离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膝关节镜 *条 提供≥*种手术模式:包含肩关节、膝关节、髋关节等术式,可自定义任意手术模式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通过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同时应按规定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登录后查看 )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后查看 )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代理的正式授权函,如由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需同时提供制造商授权给代理商的授权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登录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下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同时,投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或必联网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潜在投标人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

招标文件售价:***元/套。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号凯利中心**栋开标三室。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号凯利中心**栋开标三室。

*、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登录后查看)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后查看)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评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公示。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号

联系人:孙晨西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南湖假日**楼****室

联系人姓名:孙楠

电话:****-********

邮箱:******登录后查看***.***.***

*、汇款方式:

账户名称(人民币):登录后查看

开户银行(人民币):登录后查看

账号(人民币):**********************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儿童医院 采购人联系方法 ****-********
采购人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登录后查看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湖大路南湖假日**楼****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儿童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儿外科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第十一标段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长春市儿童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儿外科能力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同时应按规定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登录后查看 )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后查看 )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代理的正式授权函,如由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需同时提供制造商授权给代理商的授权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南湖大路南湖假日**楼****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线下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公告期限 *
投标截止时间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号凯利中心**栋开标三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孙楠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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