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浙JA2688宝马牌小型越野客车(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浙JA2688宝马牌小型越野客车(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上海市 上海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0 15:59:35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在“京东网”(登录后查看)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宝马牌小型越野客车;车辆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使用性质:非营运;燃料种类:汽油;表显里程:不详;年检有效期:****年*月;启用日期:****年*月;无车辆登记证、有行驶证、无购置证、钥匙一把;有违章(具体不详);已质押;灰色;排量:不详;无停车费;车辆停放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延安西路****号。

该车辆由于年检逾期超期,根据车管所产调显示,车辆状态为达到报废标准,已被强制注销,

①法院会协调相关部门,办证时间相应延长。

②可能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请竞买人充分考虑竞买风险,一旦出价即表明已知晓该标的产权及物权方面的现状及瑕疵并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后果。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涉沪客车额度车辆)

注: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时间内付清抵扣保证金后的剩余款项,因车辆尚未办理退牌手续,买受人应向辅助机构支付办证押金*万元,办证押金将在车辆退牌手续及证照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无息退回。

(非沪客车额度车辆)

注: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将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二、拍卖标的特别告知:沪籍车辆成交后,本院出具相关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应在收到法律文书之日起**天内配合辅助机构办理车辆退牌过户手续。

买受人如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逾期未支付成交款。*.不符合车辆办证条件。*.收到法律文书后逾期未办理车辆退牌过户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三、车辆办证条件:

*.沪籍车辆成交后

车辆只能办理上沪牌或上沪*牌。买受人如需上沪牌:沪籍人士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车辆额度证明单;非沪籍人士除提供有效身份证、在沪居住证、车辆额度证明单以外,另须提供有效临时居住地所辖的公安部门开具的纸质居住证明。

买受人如需上沪*牌照,需满足以下条件:①需提供住址为外环以外的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②办理沪*牌照,需本人到场拍照并签署告知书;③个人名下只能有两辆沪*车辆;④办理沪*牌照,需车主本人持有有效驾驶证;⑤注册在外环以外的公司,沪*牌照数量不受限制(名下车辆不能有报废、未年检、累计超过*条未处理的违章)。

*.非沪籍车辆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当地办证政策,成交后不能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拍卖时间:****年*月**日**时至*月**日**时止(延时除外)

五、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六、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七、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除车牌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年*月**日**:**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账户(户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登录后查看;账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予以处理。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沪籍车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辅助机构协助买受人办理。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及滞纳金、拖车费、停车费等)。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须在****年*月**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登录后查看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银行帐号:********************

咨询电话:***-*******************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号

举报监督电话:***-********-*****

法官电话:***-********-*****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