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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马园区部分道路设施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武夷商业城*#(**)号楼*层(****-***)
中标(成交)金额:陆佰贰拾陆万捌仟伍佰壹拾捌元零角零分(*******.**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宿马园区部分道路设施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宝生(组长)、李毅 、王艳、杨培善、徐海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总代理费用: *****.**元(包含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登录后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恒大御景湾**号楼*单元****室,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宿州市恒大御景湾**号楼*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其它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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