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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宝塔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延宝自然告字【****】*号
经延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报价增价幅度(万元/次) |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 挂牌时间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
*****-* | 青化砭镇王庄村、刘里府村 | *****.** (合**.****亩) | 工业用地 | ≥*.* | ≥**% | ** | **** | **** | ** | ****年*月**日**时 |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宝塔分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汽车南站对面)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宝塔分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汽车南站对面)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土地收储中心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人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定于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楼)二楼*区交易厅。
七、其它需要公告事项
*.报名时间截止时,若竞买人达到三家及以上,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宗地为净地,以现状条件出让。
*.宗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且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
*.本宗地成交以后涉及各种税费按法律规定缴纳。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应于**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凡在延安市开发市场信誉不良者不得申请竞买。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承办单位: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宝塔分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汽车南站对面)
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 *******
银行账户:
*、户名:延安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账号:********************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户名:延安市财政局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账号:*******************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户名:延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户名:延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户名:延安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账号:*********************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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