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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关于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春阳实验学校扩建工程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二次更正公告
江苏 无锡 新吴区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30 16: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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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春阳实验学校扩建工程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4-0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招标文件***-**页 二、评分标准:*.投标人综合实力中“(*)证书相关的①、②” ①投标人具有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的中国环保认证产品证书:产品名称和系列包含(木制教学家具、钢塑家具、木制办公家具、金属办公家具),每满足一项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同时还须提供该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后查看”网站查询到的有效认证截图。认证内容与上述名称不同,但内容实质相同的视作等同。不提供不得分)。 ②投标人具有符合**/******-****要求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包含(实木类家具、钢木家具、人造板类家具、其他家具),每满足一项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同时还须提供该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后查看”网站查询到的有效认证截图。认证内容与上述名称不同,但内容实质相同的视作等同。不提供不得分)。 ①投标人具有中国环保认证产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木制教学家具、钢塑家具、木制办公家具、金属办公家具),每满足一项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同时还须提供该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后查看”网站查询到的有效认证截图。认证内容与上述名称不同,但内容实质相同的视作等同。不提供不得分)。 ②投标人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实木类家具、钢木家具、人造板类家具、其他家具),每满足一项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同时还须提供该证书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后查看”网站查询到的有效认证截图。认证内容与上述名称不同,但内容实质相同的视作等同。不提供不得分)。
* 招标文件***页 二、评分标准:*.项目技术方案 *.项目技术方案(**分): (*)项目进度方案(*分):投标人有项目整体进度计划、有进度保证措施。 上述内容需分析合理、描述详细、切实可行有效的得 *分; 表述有一定偏差,但不影响实质性意思表达的得*分; 内容空泛,套用标准模板,针对性一般的,得*.*分; 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 *.项目技术方案(**分): (*)项目进度方案(*分):投标人有项目整体进度计划、有进度保证措施。 上述内容需分析合理、描述详细、切实可行有效的得 *分; 表述有一定偏差,但不影响实质性意思表达的得*分; 内容空泛,套用标准模板,针对性一般的,得*分; 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
* 招标文件***页 二、评分标准:*.项目技术方案 *.节能、环保产品(*分): 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能够提供所投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产品的得*分、能够提供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的得*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节能产品(*分): 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能够提供所投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产品的得*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招标文件**-*页 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年 * 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年 * 月 ** 日**点**分(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页的第二部分有关说明 增加第**.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需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天内提供给采购人,**天内未提供的,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元/天的违约金,在项目结算时扣除。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号

联系人:孟召贤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清晏路**号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

联系人:乔凡本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凡本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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