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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社会治理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镇社会治理中心室内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宁市长安镇修川路原海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长安中队内。
*.*建设规模:装修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包括:主楼一~四层、外立面、屋面、附楼一层、门卫的装修改造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投标人应提供****年**月**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其投标对应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条规定。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后查看)”自主报名。(未领取**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地址:海宁文宗南路**号新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四楼
邮 编:******邮 编:******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监督部门: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海宁市仰山路与***国道交叉口往南***米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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