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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六安支队装备建设项目(第九包、第十包、第十一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登录后查看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水墨兰庭**幢****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 登录后查看 | 防水定位对讲机、手持电台、公网集群对讲机、**单兵图传、音视频布控球、卫星电话 | 北峰、北峰、北峰、华平、华平、星联天通 | **-*****、**-*******、**-*******、*******-*、*******-*、**** | **台、**台、**台、*台、*台、*台 | ****元/台、****元/台、****元/台、*****元/台、*****元/台、****元/台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曙光、李家兵、李甄刚、赵敬娟、兰勤、田伟、王志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二)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楼,联系电话:****-*******。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皋城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北路东方嘉园一号楼一号、二号、三号商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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