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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专用车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A-0054)更正公告第1号
天津市 天津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21 16: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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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受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专用车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专用车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项目需求书中“餐饮车”*.*.*变更为“*.*.*机动性:具备越野能力,能满足公路及水路运输条件”;

(二)项目需求书中“物资储备车”*.*.*变更为“*.*.*机动性:具备越野能力,能满足公路及水路运输条件”。

三、更正日期

****年*月**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光、鲁志强、冯强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孙玥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专用车辆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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