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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食堂食材及调味料和食品加工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优惠率:*(%) | 登录后查看 | 南宁市兴宁区松柏北路**号*厂房一层***号厂房、二层***号厂房*区 |
*.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食堂食材及调味料和食品加工配送服务 |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食堂食材及调味料和食品加工配送服务 | 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食堂食材及调味料和食品加工配送服务一项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胜斌,朱庆坚,覃素珍,陈凤莲,龙有宾(第*分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号)服务类收费标准向中标人下浮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号广西建通中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工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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