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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检修整改低压配电房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
登录后查看,*****元。
五、公示时间:*月**日至*月**日
六、评委会成员:张仁霖(组长)、朱士明、曹云好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发布七个工作日(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除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楼****室,联系电话:****-*******、韩老师。
七、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复议或仲裁(诉讼)程序的。
八、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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