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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程装修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
为深入推进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及《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现将工程装修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本流程主要适用于非住宅类的装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商铺、餐厅、酒店、学校、医院等公共空间的装修。
工程投资额在**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办理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施工许可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额不足**万元且建筑面积不足***平方米的*层及*层以下非公共建设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建筑工程包括:
(一)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二)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三)房屋装饰装修工程。
三、办理材料
*.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单位持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准书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合并的,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即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之一的,均可以认定其已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房屋不动产权证(租赁房屋的,同步提交租赁合同);
*.建筑施工中标通知书(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提交);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建设资金已落实承诺书;
*.贵州省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承诺书;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网址
五、办理渠道
通过六盘水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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