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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对长垣市樊相镇中心学校食堂、樊相镇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进行了综合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长垣市教育体育局
二、项目名称:长垣市樊相镇中心学校食堂、樊相镇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
三、项目编号:长交建*********号
财政编号:长财招标采购-****-***
四、项目内容及规模:长垣市樊相镇中心学校食堂项目:地上二层的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长垣市樊相镇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地上*层,建筑面积****.*㎡。(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登录后查看
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崔敬雨
注册编号:豫************
第二中标候选人:登录后查看
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高胜超
注册编号:豫****************
第三中标候选人:登录后查看
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经理:彭臣
注册编号:豫************
六、废标情况及原因:无 七、报价修正:无
八、所有投标人详细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九、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垣市教育体育局
招标人地址:长垣市向阳路与蒲城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长垣市蒲西区人民路**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十一、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长垣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为*日(工作日),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为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长垣市教育体育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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