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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护松2024”专项行动的通知
福建 厦门
其他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7 08: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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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湖里区市政园林局,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农业农村局,各区公安局分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防治外来物种侵害的战略部署,严厉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林生发〔****〕**号)及福建省林业局、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护松****”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林文〔****〕**号)相关要求,我局会同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厦门市“护松****”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厦门市公安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护松****”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防治外来物种侵害的战略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林生发〔****〕**号)及福建省林业局、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护松****”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林文〔****〕**号)相关要求,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厦门市公安局决定即日起至****年**月**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护松****”专项行动(下称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疫木捡拾和违规调运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斩断非法采伐、加工、经营、运输松材线虫病疫木的利益链,消除疫情传播隐患,推动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疫木清缴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前屋后疫木大清缴行动。各区要充分发挥“林长+警长”工作机制作用,林业主管部门、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逐个镇、逐个村进行排查,对发现的疫木或松薪材全部清缴,集中进行销毁(就地就近焚烧、粉碎、旋切)确保收缴的疫木销毁率达***%。对拒不配合的,应按照《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依法查处。

  (二)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行动。各区林业部门负责深入松材线虫病除治山场、木材加工企业、木材交易市场及其他涉木企业、涉木市场等开展检疫检查;主动发现和收集跨区域违法案件线索,依法立案查处违法行为,确保立案查处率达***%。对疑似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侦办;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要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公安机关接到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要主动及时跟进,深入摸排线索,推动案件查处;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办。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一是检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含包装材料)的单位(个人),包括:电力、广播电视、通信、公路、铁路、矿业、水利及其他工程建设单位在建工地及设备存放仓库,石材、电线电缆等木质包装材料用量大的行业。

  重点查处违法行为:

  *.未建立松木包装材料调进、使用管理台账的;

  *.未及时回收或者销毁用毕的松木材料的;

  *.调进的松木及其包装材料无《植物检疫证书》的。

  二是检查调运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个人)

  检查范围:调(承)运松木及其制品的现场、货场。

  重点查处违法行为:

  *.将松科植物及其产品调入重点预防区的;

  *.无《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或者货证不符的;

  *.未按《检疫处理通知单》处理疫木的。

  三是检查采伐、经营、加工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个人)

  检查范围:疫木采伐山场(堆场)、松木加工企业、涉进口松木企业、疫木除害处理场(点),疫情周边村庄农户房前屋后。

  重点查处违法行为:

  *.造成疫木流失的;

  *.擅自捡拾、挖掘、采伐、出售、收购、存放、处理、加工和利用疫木及其剩余物的;

  *.非法加工疫木板材的。

  (三)建立常态化报告制度。各区林业部门要认真做好检疫案件及线索的常态化上报工作,建立统计台账。发现涉及刑事或省际间检疫案件及线索,应在*个工作日内将《林草植物检疫案件及线索报告单》(附表*)、佐证材料(包括立案决定书、处罚单据、问询笔录、松材线虫检测报告、执法图片、执法视频等)报送至厦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站邮箱。对案情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及线索,省林业局将会同省公安厅进行跟踪指导。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部署启动、重点打击、总结整改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部署启动阶段(*月上旬)。各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系统梳理、全面掌握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相关情况,深入摸排违法线索。

  (二)重点打击阶段(*月上旬至**月上旬)。*月**日前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开展房前屋后疫木大清缴行动,依法收缴采伐山场附近村居农舍疫木及枝桠材,并做好销毁或除害处理工作。*月至**月上旬,深入木材加工企业、涉木企业、涉木市场、项目工地、采伐山场、疫情周边村庄等现场开展执法检查。

  (三)总结整改阶段(**月**日前)。各区林业主管部门于****年*月**日和**月**日前分别报送《“疫木清缴”行动成果表》(附表*);**月**日前报送《林草植物检疫案件及线索统计台账》(附表*)和年度总结报告;均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厦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站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要认真落实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护松****’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联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有条不紊地实施。

  (二)加强协作分工。各区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建立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行刑衔接。各区公安机关在日常办案中发现的有关违规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情况,应及时通报区林业部门,强化源头治理,加强落实监管职责。林业部门要强化罚没物资管理工作,提供松材线虫病鉴定等业务技术指导、检测鉴定和信息资源等支持。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科普宣传周等活动,实时公布工作成果和典型案例,切实提高群众及社会各界松材线虫病防范意识,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营造群防群控的积极氛围。

  联系人:厦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站 樊改丽

  电 话:*******

  邮 箱:**_***登录后查看**.***.**

  附件:*.林草植物检疫案件及线索报告单

  *.“疫木清缴”行动成果表

  *.林草植物检疫案件及线索统计台账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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