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元/月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间,承租方因违约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从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抵损失。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个月为一期缴纳 |
租赁期限 |
*年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交纳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收取),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第一年首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须为合法存续企业法人。 *、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 *、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口碑,在过去*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出现亏损,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其股东、董事、监事、经理、财务人员应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交易所提供范本);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口碑,在过去*年内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出现亏损,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其股东、董事、监事、经理、财务人员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标的状况确认书;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经出租方审核通过的经营方案;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加按手印的复印件。 *、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上述标的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并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租期为*年,前二年租金标准不变,从第三年,在上一年的租金标准上递增*%。 *、租金按*个月为一期缴纳的方式(首次除缴纳*个月租金外,承租方还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支付租金时间和数额,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首期租金,以后各期租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 *、承租方取得经营权后对标的的经营范围应按出租用途使用必须符合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屋使用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整体转租或以联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变相整体转租或分租。 *、出租方出卖、转让商铺的,除出卖、转让给出租方下属企业、控股企业、关联企业、参股企业等与出租方存在利害关系的企业、或因政策不能出卖、转让给承租方外,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方提前**日书面告知承租方。 *、承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对承租方和承租商铺的受让方继续有效。承租方可与承租商铺的受让方签订出租方主体变更租赁合同。 *、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竞租人在报名前须向出租方提供经营方案,经营方案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竞租人提交的经营方案进行调整,未通过审核的报名资格视为无效。 **、在租的且无违约的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方在报名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楼,联系电话:****-*******。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登录后查看 |
开户银行 |
登录后查看 |
账号 |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竞租申请承诺书 *、租赁合同 *、标的状况确认书 *、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