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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西区房屋五年租赁经营权网络竞价公告
受湘潭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委托,登录后查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网络公开竞价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是否资格预审 |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 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金额(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网络竞价起止时间 | 延时竞价时长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查看标的明细 |
* | 湘潭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西区房屋五年租赁经营权 | 是 | 否 | **.****(每年递增*%) | *****.** | *.**** | ****-**-** **:**:** 至 ****-**-** **:**:** | *分 | ****年**月**日**时**分**秒 | 登录后查看 |
说明:*、场地面积、位置等详情,请查看附件 评估报告正融价评[****]**号、标的情况说明; *、租赁双方权利义务请查看附件“湘潭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租赁合同模版”。*、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本公告第五条“竞拍人资格要求”全部条款。
二、本次交易仅限于网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交易必须通过网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三、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可登陆湘潭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查看)查询。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程序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
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锁)。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见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登录后查看****/****.*****">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四、本次交易在网上公开进行。
*.报名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资格预审地点:湘潭万达广场写字楼*座**楼*****室(登录后查看)
*.标的查看:本次网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标的展示地点:房屋所在地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标的*:湘潭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西区房屋五年租赁经营权竞买人资格要求如下:
*、竞拍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参与本次拍租活动。 *、竞买人需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交纳社保的良好记录。 *、竞买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失信惩戒对象,参与竞拍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标的*:湘潭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西区房屋五年租赁经营权竞买申请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竞拍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单位,不接受自然人参与本次拍租活动。 *、竞买人需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交纳社保的良好记录。 *、竞买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失信惩戒对象,参与竞拍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湘潭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委托方)联系电话:********
*.湘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监管)联系电话:********
*.登录后查看(拍卖机构)联系电话:***********(黄女士)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联系电话:(****)********
八、特别声明:
*.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登录后查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登录后查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登录后查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竞买人如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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