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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本项目属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自行采购范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条,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
现就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宣传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网络文明实践中心设计制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
二、磋商内容: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工期 |
一 |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宣传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网络文明实践中心设计制作”采购项目 | 详见技术要求 | * | 项 | ** | **日历日 |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获取方式:发送报名资料至**********登录后查看**.***进行在线获取。
*、获取(公告)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
*、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上午*:**-**:**;下午**:**-**:**。
五、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供应商报名表(签字或盖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年**月**日**:**在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南楼***会议室开始进行,请在磋商当日**:**至**:**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受理采购文件相关质疑及答复)
名称: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宣传部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文化路***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林老师
质疑联系电话:****-********
(二)采购组织机构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建设路***-**号
项目联系人:盛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受理采购结果相关质疑及答复)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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