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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贵州省金沙县教育***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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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贵州省金沙县教育***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招标方式
公开询比。
四、采购控制价
**.*万元(壹拾陆万陆仟元整)(其中,前期水土保持报批采用《水土保持工作承诺备案表》的,单个项目包干价*.*万元,前期水土保持报批采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获得批复的,单个项目包干价*.*万元)。
五、开标日期
****年**月**日**时**分。
六、公告媒体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评审时间
****年**月**日**时**分。
八、评审地点
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登录后查看开标室(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三十米大道碧桂园·毕节*号**栋*-*号)。
九、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继梅、周月琴、刘勇。
十、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经评委小组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如下
推荐顺序 | 供应商 | 报价(元) | 综合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登录后查看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 | ******.** | **.** |
(注:贵州众汇山水生态工程登录后查看未通过资格评审,原因:未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十二、竞标人对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比采购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异议材料未按以下内容提交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有权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名称,联系人、地址、电话、邮箱等;
*.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提出异议人的署名。提出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捺印;提出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捺印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起询比异议的日期。
提出异议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标采购异议事务。代理人办理询比异议事务时,除提交异议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提出异议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事项和期限等。
十三、采购人名称
联系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中段交通大楼三楼。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登录后查看。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三十米大道碧桂园·毕节*号**栋***。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十五、提出异议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登录后查看监事。
联系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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