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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20年底前制定省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

发布日期 2019-12-12 09:55:3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精神,山东省人民政府12月6日出台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强化制度方面,明确提出了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2020年6月底前,市、县级政府制定并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供给对象、供给方式、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主体,重点保障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意见》还提出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2020年年底前,制定省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市、县级政府按照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依据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评估结果,统筹现行特困人员供养、困难老年人补贴等政策,建立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2022年年底前,各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统筹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优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支出结构,聚集长期照护、居家社区养老、农村养老和专业服务组织发展,调整完善补助项目和标准,具体补助方案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和建设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全面落实资金、土地、税费、融资、水电气暖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清理养老服务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落实外资发展养老服务国民待遇。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责编: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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