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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义乌财政:四个“度”全面清退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发布日期 2019-10-18 10:04:06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继今年3月份全面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后,义乌市局积极组织并于9月份全面完成政府采购领域已收投标保证金的自查清退工作,共计清退投标保证金793万元。

  

一是全面开展宣传,扩大知晓度。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一时间通过网络、电话、上门走访等方式开展宣传,及时将最新政策宣传到位、通知到位,让各招投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知晓,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是全面摸清底数,掌握真实度。对各招投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制作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保证金退付情况明细表,列明投标人名称、投标转账时间、投标项目名称等内容,全面掌握应退投标保证金情况。

  

三是全面完成清退,确保完成度。明确项目异常、投标人基本账户发生变更、滞留投标保证金等情况的退还流程和所需资料,督促各招投标代理机构及时办理退款手续;对历年来留存在采购组织机构账户中的因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规定和采购文件约定不予退还的保证金,或者因供应商注销原因确实无法退还的保证金,按项目采购人预算级次上缴国库。

  

四是全面完善机制,提升满意度。建立投标保证金清退抽查机制,对各招投标代理机构的清退情况开展检查,对投标人进行回访,确保惠企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责编: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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