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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丹阳市:多举措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9-10-17 09:54:09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要求采购人须做实政府采购预算,确保应编尽编,加强政府采购的计划性。能合并的项目尽量合并公开招标,避免政府采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发挥出政府集中采购的集中优势。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加大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检查力度,建立有进有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制。同时加强对政府采购执业人员的日常监管及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人员培训工作,建立政策过硬、业务精干的政府采购代理人员队伍。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出台丹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全面落到实处,营造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氛围,促进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开、公正。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要求采购人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政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和内部会签相结合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加强采购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及法律风险意识。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责编: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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