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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强化管理打造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

发布日期 2019-05-13 09:03:52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惠州市财政局以“四强化、四提升”着力打造“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

 

一、强化绩效审核,提升预算编制科学性。严把绩效审核关,不断加强事前绩效管理。一是加强重大项目预算绩效事前评估工作。通过对项目立项必要性、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估,强化和规范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和质量控制,强化财政预算约束。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申报和审核。入库项目要求项目单位填报绩效目标,财政部门从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从源头上把好关,将绩效评价从事后评价向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过程等上游环节延伸。

 

二、强化绩效监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对异常情况如频繁提现、模糊的支出进行预警,根据预警提示了解具体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二是对项目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监控,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偏差,对于预算执行率低的项目,及时了解情况,根据情况约谈财务负责人,督促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

 

三、强化绩效评价,提升绩效管理全面性。一是强化自评考核,提高绩效意识。2014—2018年共对1000多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涉及金额约140亿元。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核和再评价,督促单位增强绩效观念,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二是开展重点评价,促进绩效管理。2014—2018年共对近120项专项资金进行重点评价,涉及资金约40亿元。三是试点开展整体支出评价,强化支出责任。按照由点到面、逐步推进的原则选取部门作为评价试点对象,逐步改变绩效评价仅侧重于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局面,横向拓宽绩效评价的范围,提高绩效评价的全面性。

 

四、强化结果运用,提升绩效管理的效果。一是完善结果反馈机制。评价结束后,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单位,要求被评价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同时,将重点评价情况每年以专题报市政府。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好的,在资金和项目申报方面给予一定倾斜;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在“良”以下的,对下年度的项目预算视情况进行暂停、减少或不安排,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部门预算编制模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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