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开展“两金”免收试点工作

2021-10-12 14:14:06

自9月14日起,来凤县进入“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免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试点工作满4个月,已累计完成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16个,免收投标保证金4013万元。 免收“两金”,是指利用财政性资金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招标人、投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招标人不收取履约保证金。近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在6个县市开展了“两金”免收试点工作,来凤是其中之一。

浙西区域管理中心工程设备部招标问题监督检查

2021-10-10 10:07:36

浙江省交通集团浙西区域管理中心工程设备部以招标问题监督检查为出发点,开展基层招标专家传经送宝活动,全面加强区域各服务区工程招标标准化建设。 工程部检查组以服务区过去的招标工作为切入点,深入分析招标工作的关键流程和风险点,分析判断问题线索,从发起招标公告、邀请单位公示到评标评审、中标公示,充分分析各个环节,总结各方面典型问题,分析解释,为招标工作绘制一套严格安全的编织网络。 检查组通过对服务区工程项目的回顾抽查,总结相关问题,及时通知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各单位在招标工作中比较学习,密切关注问题,继续努力工作。 下一步,浙西区域工程部将继续加强招标领域的系统治理和监督,加强廉政教育,营造廉政氛围,防范和化解风险,努力促进项目招标的健康有序发展。

南县继续对项目建设项目招标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监督

2021-10-10 10:01:59

针对广场建设项目人员资质数据欺诈等问题,我局加强监督,督促责任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施整改,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整改,确保项目规范有序,工程质量优良。近日,南县纪委监察委员会深入县域某广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回顾,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详细介绍了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前不久,南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将近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发现的招标管理不规范、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等7个问题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明确计划,清理核实,建立规章制度,严格执法,严肃问责,迫使施工、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规范履行职责,依法履行职责。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今年以来,南县纪检监察委员会领导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和单位,继续对项目建设项目招标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根据《南县2021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季一专题,分类实施政策,分步实施,对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清查整治,项目超出预算,出借附属资质,非法分包,规避招标。 据悉,专项检查组从2017年以来开展自查自纠的333个工程建设项目中抽取29个,通过听报告、查资料、看现场、清理人员、对数据等方式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发现问题线索8类19条,督促问题整改14条。目前,专项监督继续深入,以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和人脸识别系统运行为出发点和突破口,整合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安、职能部门的力量,实施全链深入调查。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抓住问题,全面治理深层次问题,规范招标市场秩序,促进商业环境优化,净化政治生态。

河北开展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整治工作

2021-09-29 11:21:49

9月20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整治工作。通过开展整治,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到2022年6月底,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恶意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整治招标乱象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监督制度。 整改重点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的三大突出问题,即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贿赂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投标行为;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标专家等主体扰乱市场秩序的不规范行为。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2021年9月底前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全面调查,严厉打击行业乱象治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收集群众举报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涉黑涉恶线索。2022年5月至6月,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总结整治工作,深入研究判断招标投标领域的新趋势、新形势,完善行业监管体系,堵塞监管漏洞,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问题预防常态化体制机制。

山西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2021-09-29 10:58:50

为了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预防和惩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我省制定《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10月20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对象主要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各类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省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监管系统,有关部门通过电子监管系统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在线监督。 有关部门对不符合招标条件招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以及其他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作出处理决定,按有关规定公开处理结果。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非法干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通过“影子公司”贪腐谋利,涉嫌参与串通投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应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石家庄市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评价分离实施方案

2021-09-27 14:00:18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招标领域配送服务改革,优化建设项目招标经营环境,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评价分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市函〔2021〕50号)精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石家庄市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评价分离实施方案》。 该计划是在去年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今年全省推广的实际措施。围绕探索建立招标投标监督新制度、新机制,形成有效经验,完善工作制度,促进建筑业优质发展。 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招标人应当合理运用评价分离的评标方法,充分行使定标权,选择中标人。进一步完善评标机制和操作规则,实现招标过程规范透明,评标结果合法公正。通过资格审查,加强对投标人信用状况和绩效能力的审查,围绕优质发展要求优先考虑创新、绿色等评价因素。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控制能力等因素提供技术建议,并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程序和决策约束机制,根据报价情况和技术咨询建议,选择中标人。同时,降低交易成本,遏制投标,营造竞争有序的投标市场环境。 对依法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采购招标,全部实行评价分离。竞争性小的服务招标和非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实行评估分离。县(市、区)依法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货物采购招标同时实施评估分离。 根据操作规则,投标文件的评审可采用定性评审、定量评审或定性+定量评审方式,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估因素包括技术、经济(投标报价)、信用(商务)等。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评审因素。招标标文件中,招标人应明确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根据各投标人的所有评审因素,可以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一般为3名,最多不超过5名,具体数量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通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评价分离,招标人权利得到尊重,更加注重信誉和形象建设,进一步为石家庄招标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日照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不断优化招标投标经营环境

2021-09-27 13:51:26

日照市卫健委通过自查、整改、规范、监督等方式,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学规范,严格高效地组织招标工作,弥补不足,不断提高招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招标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发展。 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中,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导,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帮助。首先,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绩效管理体系,更好地理顺我单位招标工作,制定招标项目工作要点,梳理招标工作。其次,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细化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规范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系统考虑完整性、重要性、合规性、相关性、可比性、可行性、经济性、效益性等因素,科学编制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能够反映和客观反映项目绩效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提高招标项目绩效评价质量。 在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指导下,日照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不断优化招标投标的经营环境,取得了一系列进展,如精简招标业务流程、实现工程建设招标全过程电子化、从项目备案到书面招标报告备案全过程电子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从人跑腿到数据跑,投标人通过网上提交投标文件、解密网上投标文件等方式,让企业不跑腿,在家办理网上业务,逐步实现招标活动的一网办理,使工程建设招标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公开透明。同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人工成本,增强了信息的透明度,更好地保护了招标相关方的利益,实现了阳光招标。

无锡市财政局研究出台政府采购合同网上融资实施方案

2021-09-25 10:55:21

为了更好地帮助中小企业了解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准确定位企业的实际需求,有效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无锡市财政局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中,认真贯彻两在两同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努力营造优质的政府采购经营环境,积极为中小企业解决困难。 一是完善预付款制度,确保采购资金及时到位。为了有效提高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明确要求各采购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100%。进一步缩短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将中标,交易通知书发出后30天缩短至15天。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速度,将采购资金支付时间从收到发票后30天缩短至15天,不得因机构变动、人员变动、政策调整等原因延迟支付,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支付的条件。在财政内外网一体化系统中设置资金支付、合同签订时间等预警功能,提示相关采购单位确保预付款及时高效。 二是优化保证金收取,减轻供应商投标负担。规范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做到能减就减,能取消就取消。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支付或者提交,不得收取无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和各种名称的评估费,也不得以供应商提前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明确要求供应商履约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今年以来,为供应商减少保证金约2.1亿元,惠及2000多家企业,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是利用好政采贷平台,降低供应商融资成本。为了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解决市场主体缓解困难中的堵点问题,市财政局研究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网上融资实施方案,依托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体系,建立了网上政府采购贷款平台。政府采购中标的中小企业只要有政府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就可以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担保和抵押,有效提高了融资效率。今年以来,市级采购信用融资信用已超过2亿元,贷款总额1.44亿元。为缓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融资难、资金成本高的问题,拓展了新渠道,受到广大企业的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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