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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富宁县多项措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 2020-11-27 14:13:03

“十三五”以来,富宁县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运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契机,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全面抓好政府采购工作。富宁县政府实际支出政府采购资金22.33亿元,节余资金3022万元,节余率13.36%。


挖掘潜力,扩大采购规模;政府采购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大局,全面扩大了政府采购的范围,从商品类采购向工程类、服务类采购延伸,从传统的办公用品采购逐步向政策研究、标准制定等服务领域延伸,并延伸到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推进商品采购规模稳定增长,做好政府采购延伸服务工作,全年支出商品采购资金4.68亿元。加强工程类采购管理,推进政府采购管理程序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节约和集约使用资金5.78亿元。大力调整政府采购品种结构,不断提高服务项目采购比重,全年共支出服务项目资金9.13亿元,占总资金的40.91%。


建立一套制度,依法依规采购。加强采购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采购员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明确采购员的工作职责范围,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采购的归口管理,合理设置岗位,完善决策机制,优化采购流程,控制重点环节。加强对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内部控制机制的作用,努力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制度目标。要建立和完善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政府采购代理机制、评审机制和采购交易机制。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建立“政务云”网上商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实现采购评审、投诉、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信用评估、资金支付等全流程的网上办理。


优化环境,保障公民的公平权利。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优化采购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权利。在政府采购领域全面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推行采购意向公开、供应商网上投诉等治理措施,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加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的建设,编制供应商投诉流程图,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布,畅通投诉渠道。


严格监管,营造阳光采购的环境。加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监督和惩戒并重的政府采购动态监督体系,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制度执行中的盲点和薄弱环节,堵塞漏洞,确保制度落到实处。构建全过程的政府采购意向、采购活动、采购结果和合同文件信息公开机制,突出阳光采购,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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