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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评标专家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3-08 15: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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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项技术处发出通知,对评标专家袁某某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据了解,在2021年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中,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发现评标专家袁某某(BZ11015033)无故不参加评标活动,情节严重。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三条,袁有伦(BZ11015033)被给予。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评标专家在一个评分周期内得分6分(含6分)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市园林绿化局对该专家进行面试。


评标专家在一个评分周期内累计得分达到本款第(一)至第(四)项规定的分值,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市园林绿化局决定暂停其建设项目评标资格。中止期限届满后,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建设工程评标资格可以恢复:


(一)累计得分达到9分(含9分)的,暂停建设工程评标资格1个月;恢复评标后,累计得分达到12分(含12分)的,暂停建设工程评标资格2个月;恢复评标后,累计得分达到18分(含18分)的,暂停建设工程评标资格3个月;恢复评标后,累计得分达到24分(含24分)的,暂停建设项目评标资格6个月。


(二)累计得分直接达到12分(含12分)的,暂停建设工程评标资格3个月;恢复评标后,累计得分达到18分(含18分)的,暂停建设工程评标资格3个月;恢复评标后,累计得分达到24分(含24分)的,暂停建设项目评标资格6个月。


(三)累计积分直接达到18分(含18分)的,暂停建设工程评标资格6个月;恢复评标后,累计得分达到24分(含24分)的,暂停建设项目评标资格6个月。


(四)累计得分直接达到24分(含24分)的,暂停建设工程评标资格12个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市园林绿化局决定暂停或恢复建设项目评标资格的,应当在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和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示,同时通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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