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永刚与王玉忠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鲁0126民初935号
判决日期:2018-07-12
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韩永刚与被告王玉忠、济南领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政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韩永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鹤,被告王玉忠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崔清福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领政公司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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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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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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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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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