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素梅、陈玉芳等与宿迁市公共交通第二有限公司、陈爱国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7)苏1302民初7731号
判决日期:2018-07-10
法院: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素梅、陈玉芳、于军侠、房翠玲、尹静、孙兰玉、冷耀红诉被告宿迁市公共交通第二有限公司、陈爱国劳动争议纠纷案,本院于2017年10月11日立案。后原告张素梅、陈玉芳、于军侠、房翠玲、尹静、孙兰玉、冷耀红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宿迁市公共交通第二有限公司、陈爱国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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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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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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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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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