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静、孙义勇等与赵国成合伙企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冀0302民初1268号
判决日期:2016-11-15
法院: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朱小静、孙义勇、商晓明与被告赵国成合伙企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朱小静、孙义勇、商晓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岳春洲、被告赵国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会权均到庭参加诉讼,原告朱小静、孙义勇、商晓明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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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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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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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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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