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仁富、王建福等寻衅滋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沪0105刑初285号
判决日期:2018-06-25
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长检诉刑诉[2018]28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仁富、王建福、苗继伟、XX、钱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8年4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王2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郭仁富、王建福、苗继伟、XX、钱斌及辩护人方玲、杨超一、洪诚、张纯纯、翁国舜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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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