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乔英、傅文东等与傅培艺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闽0583民初4181号
判决日期:2018-06-21
法院:南安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许乔英、傅文东、傅文玉与被告傅培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鲤城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鲤城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许乔英、傅文东、傅文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伟鹏、李克春,傅培艺,平安财险鲤城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宝男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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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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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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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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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6-21